| 初診病人 | 請攜帶身份證(或駕照)及健保IC卡,至掛號櫃台填寫初診病歷後,並辦理掛號(兒童請攜帶戶口名簿及健保IC卡)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量血壓 | 初診或35歲以上病人,請在就診前至緊急處置室免費量血壓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繳費 | 具有特殊身分病人請於繳費時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優免費用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收據 | 本院收據可申報抵繳綜合所得稅,請妥善保管,遺失補開每次每份工本費50元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領藥 | 繳費後請依領藥號,於藥局按燈號領藥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其他 | 1.本院採先看診後繳費,預約病人請先至掛號櫃檯報到。 2.至醫院就醫或檢查,請您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健保IC卡辦理就醫作業。
 3.敬請多加利用預約掛號,以節省您的等候時間。
 4.本院為落實執行健保相關規定,下列說明事項請各位民眾配合辦理。
 a.	門診或急診病人就診時,僅單純為開立診斷書,依據健保局規定不得以健保身分就診。
 b.	病人非本人親自就醫(除長期臥床行動不便外),依健保規定不得以健保身分就診。
 c.	本院長期就診之慢性病人,如因長期臥床致行動不便,委託家屬陳述病情就診,請檢具病人行動不便之委託切結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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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更新基本資料 | 您可以透過掛號櫃檯及板新網頁來進行更新您最新的居住地址、電話,可確保郵寄物件寄達正確住址,保障您的權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