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人權利 |
第一條: |
您有權接受適當的醫療,不因種族、膚色、性別、疾病、地理位置及社經地位而受歧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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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: |
在接受醫療服務的過程中,您有權得到有尊嚴和受尊敬的對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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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條: |
醫院及醫療人員應竭盡所能提供您妥善的醫療照護。 |
第四條: |
您有權獲得安全的醫療照護環境。本院在照護您的同時,會嚴守保護您安全的任何措施、作為。 |
第五條: |
在不損及其他病人的權益之下,您享有個人隱私的權利。本院在醫療過程中會維護您的隱私,並妥善保管您的病歷資料。 |
第六條: |
您有權要求在任何醫療開始前,醫護人員向您說明,並於了解後簽寫同意書,「知情同意」。 |
第七條: |
您有權參與醫療照護過程,並決定接受或拒絕醫師建議之治療或檢查。 |
第八條: |
您有權知道正確、易懂的醫療資訊,包括自己的病情、診斷、病情發展、治療計畫、用藥、飲食、衛生教育等資訊。 |
第九條 |
您有申訴並得到醫院處理回應的權利。請撥打申訴專線(02)2960-9955轉分機775、799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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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責任 |
第一條: |
不借用他人身份或健保卡就醫;不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。 |
第二條: |
尊重本院之醫療人員、其他病患及其家屬;不攜帶任何危險物品或法定違禁品到醫院。 |
第三條: |
主動向醫事人員提供自身健康狀況、過往病史、過敏源、旅遊史、目前是否罹患傳染性疾病等其它有關詳情。 |
第四條: |
積極配合專業醫護人員之治療計畫,治療期間不迷信偏方、不服用未經醫師處方之藥物。配合醫師之安排辦理出院、轉院。 |
第五條: |
遵照醫師指示接受診療而不要求額外的檢查或治療。 |
第六條: |
配合醫院其他各項規定,例如住院佩戴手圈、感染管制措施、遵守探病時間、住院外出請假、院內禁煙、不大聲喧嘩、不推銷販售物品、垃圾分類等。 |